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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签署

了解什么是实名签署以及为什么要实名签署。

什么是实名签署?

实名签署是指在文件上写入签名、插入印章、文本等对象后,对签名、印章等对象绑定个人或团队实名证书,以此证明签署人的身份、签署时间,保障签名具备法律效力
好签支持 个人实名签署企业实名签署

个人实名签署

适用于自己导入文件进行实名签署,或者收到他人发的实名签署文件,以及双方之间进行实名签署,确保是本人签署。

购买个人实名会员或者花费份数进行 个人实名认证 ,即可用个人身份对文件进行实名签署。

企业实名签署

适用于企业之间往来文件的签署,要求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来保障双方在这份合同中的权益和文件的真实有效性。

购买实名团队会员进行 企业实名认证 ,即可用企业身份对文件进行实名签署。

为何要进行实名签署?

实名签署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以及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法律认可了数据电文可以作为书面形式用于合同的签订。 在数据电文涉及到的多种技术中,电子签名技术是其中最核心和重要的一项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结合质证情况,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过程的真实性,并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等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安全、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主体和时间是否明确,表现内容是否清晰、客观、准确;
(三)电子数据的存储、保管介质是否明确,保管方式和手段是否妥当;
(四)电子数据提取和固定的主体、工具和方式是否可靠,提取过程是否可以重现;
(五)电子数据的内容是否存在增加、删除、修改及不完整等情形;
(六)电子数据是否可以通过特定形式得到验证。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